
一、對區域代理商的資格要求
1、具備如合法營業手續、營業場地及相關辦公設施等在內的開辦業務的必需條件,有良好的公司信譽和誠信的合作;
2、有一定的公司規模,具備一定的區域終端銷售渠道和周邊地市產品分銷能力,有專門的隊伍負責樂木品牌推廣和銷售;
3、具備數碼電子類產品在IT區域市場、專業電器連鎖賣場、大型綜合連鎖商場等銷售通路的代理銷售、品牌推廣經驗;
4、具備相應的資金實力和社會資源,有條件確保完成協商的所代理區域銷售目標;
5、需嚴格執行公司的樂木品牌推廣規劃和銷售政策。
二、對區域代理商的扶持政策
1、公司對區域代理商采取區域保護政策。合同有效期間內公司系列產品在當地的一切商務活動由區域代理商權負責,區域代理商有權在簽約規定區域自行設立分銷商,公司負責保護、規范市場。
2、根據區域市場特點,公司支持區域代理商交叉運用各種廣告資源,平面、網絡、廣播、戶外等廣告形式橫縱聯合,優勢互補,整合強大攻勢,協助區域代理商迅速提高品牌影響力,提升區域市場銷售份額。
3、為區域代理商提供包括宣傳彩頁、畫冊、海報、POP招貼、X展架、門頭噴繪、廣告衫、店面形象設計等一系列的廣告宣傳推廣支持,協助代理商樹立品牌形象,提高消費者認知度。
4、公司提供優質、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貨源保證,并可根據代理商的市場運作,提供符合當地市場銷售需要產品的深度開發服務,幫助代理商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即OEM、ODM產品定制服務)。
5、公司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產品嚴格按照國家三包政策執行售后服務。公司提供全面的產品知識、維修技能、產品銷售技能等方面的培訓與指導。
6、公司愿同代理商建立戰略聯盟合作伙伴關系,實現信息共享、資源互換、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戰略聯盟目標。